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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29章


青城山位于燕京西北处二十余里,山上的潭桦庙是有名的佛家寺庙,藏于青城山半山腰已逾百年,古朴幽静,香火旺盛,来来去去的虔诚香客终年不歇。如今已是春花灿烂的时节,潭桦庙外的一大片桃花林如同一片粉色的海洋,春风吹拂间都是桃花的淡淡香气。

        萧安庭虽然带着镇北军的亲兵护卫队随行,但毕竟是来上香祈福,不可太过兴师动众,只挑了其中精兵扮作普通家丁打扮,混在林家家丁的队伍中。

        因为来来往往的香客太多,潭桦庙出钱修缮了一条从山脚通到半山腰的路,方便往来马车通行。然而下了马车还得经过一段小路,再拾级而上三百余步,才入了潭桦庙的山门。

        林知霜每年来潭桦庙主要是为了踏青玩耍,进了正殿,拜过佛上过香后,便眼巴巴地瞅着正殿外的春景好风光。由于今年情况特殊,她自然不会像往年那样独自一人或只带几个丫鬟就进了桃林。不若,请都尉同去吧?林知霜思忖着。

        然而她眼瞅着萧安庭在这正殿内慢慢踱步,观赏着那面那尊金面大佛和正殿内墙上悬挂的各式弥勒画像,看得极为认真,几次都没能开得了口。

        扭头看了看外面的桃花林,一阵风刮过,如同落了雨一般,淡粉色的桃花瓣哗啦啦地随风飘洒,她到底是按捺不住,正准备硬着头皮邀萧安庭一同出去时,只见他手中不知从哪里抽了柱香,点燃,后一撩袍子,在蒲团上跪下,极为虔诚的拜了三拜,然后将香插到了香炉之中。

        林知霜是知道萧安庭的家世的,见他神色有些颓然,跪拜又如此虔诚,想来是在祭奠家人,不免有些心疼,心中泛起一阵酸涩。她是蜜罐里泡大的娇宠,而萧安庭十三岁时家破人亡,被迫背井离乡,在北地郡边关一呆就是十年,过的都是刀尖舔血的日子。如今虽一朝成名,荣归故里,但家人皆已不在,多年心中的委屈痛苦无人诉说,他也是极为孤独寂寞的吧。

        这么想着,林知霜慢慢靠近萧安庭,诚心实意地问道,“青城山春景极美,都尉要不要随我一同去外面散散心?”

        萧安庭见她小心翼翼地藏起眼中的怜悯之意,故意摆出一副轻松的模样,心中也是了然——这丫头怕是知晓他家中旧事,又不想戳他伤口,试图安慰他罢了。心中淌过一丝暖意,丝丝润润地覆在心上,于是颔首,便一同出去了。

        春日暖阳,和煦温柔,在桃花林内起蒸腾一片氤氲的湿气,鼻尖都是茵茵绿草与桃花的清新气息,让久居深宅大院的林知霜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吐出。她爱读史书,也通于诗词歌赋,更爱这壮阔山河下的风光景致,能出来一趟亲近一番自然,是她心头一大爱好。只是此番萧安庭在身边,她又想起了他的家中事,一时二人有些心思沉重,在这桃林内慢慢散步,却没有人先开口说话。这是这番静默,倒不如同上次在林府内那般尴尬,倒有些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意味。

        萧安庭略略落后于林知霜半步,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厚厚的马靴底踩在松软的泥土上,连半点声响都没有。突然边上草丛里传来一阵哗啦啦的声响,他下意识地就握住了腰间挂着的配刀。

        林知霜和他一同扭头看去,一只灰色的小兔子从草丛里露出半个脑袋,左右张望着,兔嘴里还叼着一根草芯。

        萧安庭警惕的样子自然落入了林知霜眼中,她看看那无辜的兔子,又看了看萧安庭的模样,没忍得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都尉好生警惕,不过是只兔子。”萧安庭见她眉眼弯弯,颇为亲密地取笑自己,一时晃了神,盯着她的眼神迟迟没有收回,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后才不自在地转开眼,轻轻咳了咳。等他再装作不经意看过去的时候,林知霜已经转过头盯上了那只兔子,正蹑手蹑脚地凑过去,他心中不知为何有些淡淡的失落。

        突然一阵风刮过,两个人的位置刚好在一棵桃花树下,粉色的花瓣顿时漫天飞舞,有不少落在了两人的发间。萧安庭是白玉冠束发,拍了拍便将花瓣全部抖落,而他看着林知霜带了不少头饰,几片花瓣卡在她的乌黑发间。林知霜一心全在那兔子身上,随便摸了两下头便继续凑近去看那兔子,直到那小兔子警觉起来,倏尔一跳躲进了草丛。

        林知霜惋惜地摇摇头,回过身来,发现萧安庭已经站在了自己身边极近的位置,温热的呼吸几乎打在她的额头上,她猛然一僵,下意识就要后退回避,而萧安庭已经退开去,手上捏着两片花瓣。

        “失礼了。”萧安庭也是一时脑热,伸手帮她取下了卡在发间的花瓣。他扫过林知霜审视的眼神,顿时如同捏了滚烫的铁片,赶紧丢了花瓣道歉。

        林知霜摸了摸头饰,也有些不好意思,可眼见着萧安庭比她还不自在,一双眼睛装模做样地瞧着别处,根本不敢看她,倒觉得这男人的面皮竟比她还薄。又想起上次在林府,自己暗示他陪同自己一块来潭桦庙,而他不声不响吊了她一下午,之后又自己闷声不吭地去求了林丞相,竟莫名显得有些幼稚可爱。

        林知霜心中暗暗发笑,轻描淡写地转移话题,“都尉果然功夫过人,动作竟没有丝毫声响,我倒有些好奇都尉是如何练就一身好功夫的。”

        见她不生气,还问起了他熟悉的边关旧事,萧安庭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气,靠近了些,说起了自己在北地郡的事来。其实说来说去也就是那些事,年少充军,为了生存苦练武艺。而他天生好体格,学得也快,这一身功夫也要拜老天爷赏赐。因为担心吓着林知霜,萧安庭刻意对战场的血腥避而不谈,更多地讲述自己在军营里的生活。什么逮兔子,烤羊肉,摸果子,还有半夜看流星,大冬天下河凿冰抓鱼,那些零零碎碎的故事,夹杂着属于北地郡特有的凌冽与粗犷,在他看来略有些不堪回首,但已经可以说是他颠沛流离的生活中勉强算得上安稳的生活片段了。

        可是,对于林知霜而言,萧安庭的经历充满着别样的魅力。在他的嘴里,那些她读过的关于军营,战场与边关的只言片语,都变得鲜活起来。那些书中一笔带过的寥寥数语,却是真实地造就了像萧安庭这样的人的人生,融入他的骨血,在他的人生画卷上留下浓烈的印记。她一时听得入了神,不住地想从萧安庭嘴里知道更多,眼睛里都闪着灼灼的光。而这也是第一次,萧安庭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毫不掩饰的着迷与崇拜。

        原来,她这样骄傲的女子,也是会崇拜和着迷他这种男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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