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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章


  自从皮大兴颇为狼狈的回到了威武之后,罗定这边一直都有叫人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但是都快要到一个月了,皮大兴那里还是什么反应都没有,这让在边帮忙留意的人,就难免的有些疏忽了,以至于让那个皮大兴最终能够有机可乘。

  话说那个皮大兴回到城里之后,先是到武威军守备那里给人家的朋友赔礼道歉,还亲自奉上了一幅少见的书画,才求得了那位先生的原谅。然后又开始频繁的往来守备府,送上了古玩珍宝若干件,才算是彻底的平息了守备大人的愤怒。

  自此之后,那个皮大兴不知道是不是受了教训,人看着倒是老实了不少。所以这边帮着留意的人才会开始松懈了下来。

  皮大兴当然不是真的老实了,那些只不过是做出个样子给别人看而已。这次为了要平事儿,他来来回回的最少也要送出去2000两银子,吃了这么大的一个亏,皮大兴不可能不去追究根源到底是在那里。

  根据从武备府那人们那里打探出来的消息,那个客人会突然的来到自己的店里,貌似是从陶武备的儿子那里得到的消息。

  一想到这里,皮大兴就觉得窝火,他做的生意是不太干净,这一点他自己的心里很清楚。但是作假给他带来的利润实在是太惊人了,所以即便是知道这么多不对,他也还是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

  但是他人还是有一些小聪明的,他很明白自己干这行就得打点好关系。所以平时有威武的官宦子弟过来他这里买东西,他从来都是给好货,而且绝对不加价,有不少还要暗着往里面夹钱的。

  一来二去的,武威里差不多的位置上,就都有吃过他好货的人家在给他说话,所以他才能够在武威的地界上逍遥这么久,也没有出什么事情。

  轮到武备家的小公子的时候,这条连吃带拿的套路也依旧是成立的,但是他从来就没有想过那个公子哥居然会把自己的店面介绍给一个外乡人,虽说他每次来的时候拿的都是好货,但那是为什么大家不都应该是心知肚明的吗?

  最开始他得到店面被砸的消息时,还以为是那个不长眼的伙计卖错了货,得罪了武备大人的好友。

  后来他才反应过来不对,他做的什么生意,在武威的上层圈子里几乎是人人心知肚明的,那个公子哥要是肯介绍人过来,一定会亲自陪着,这样知道客人的身份,买东西的时候才不会吃亏。

  会放那个人一个人来他的泛美斋,要么是那个公子哥真的疏忽了,要么就是他成心的要挑个借口找自己的麻烦。

  第一条可定不会是了,那么原因就只能是第二条。但是自己也不记得有什么地方得罪过武备府呀,为什么突然的就会被人刻意找起了麻烦那?

  皮大兴左思右想都不得要领,最后还是他身边的一个伙计提醒他的。

  那个伙计退役之前与罗定是一个军团的,他知道罗定曾经当过陶二代的亲兵,这两个人的关系在当时就很要好,最近听说他们两个人貌似又要合伙做些什么生意了。

  皮大兴听到这里才恍然大悟,敢情根子居然在这里呀,罗定这一招围秦救赵用的真是高明呀,没费吹灰之力就让自己焦头烂额,在也没有时间去找沈晨霭的麻烦了。

  想的倒是挺美的,但是想让他放弃沈晨霭,那才是白日做梦。

  想起沈晨霭,皮大兴就忍不住目露金光,那个人临摹的作品真是神了,要不是他在每件作品都留了很明显的落款,就凭着他的功力,连自己这种老油条都看不出来那些东西的真假。

  在皮大兴看来,沈晨霭那个人完全就是手里捧着金饭碗,却还在沿街跟别人要饭。

  沈晨霭究竟知不知道他的那双手有多么的值钱以他的功力,随便模仿一下前朝哪位大家的作品,做旧了之后拿出去一卖,起价最少都是上千辆的,而成本价却连1两银子都不一定能到。

  这样的能力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点石成金了,想让他皮大兴放弃,那除非是他死了。

  想一想,那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只要能让他把沈晨霭抓到手里控制住,用不了多久他也许就可以成为整个大乾最富有的人。

  满脑子都已经被银子填满的皮大兴此时已经顾不得别的了,什么罗定守备府的,在银子的面前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皮大兴都已经想好了,现在先与他们示弱一下,缓解一下那边紧绷的神经,好让他们能够方便动手。自己这边也要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将自己店里值钱的东西都给处理了,然后在将店面给低价转让出去,清除家底甩开包袱,破釜沉舟的干一场大的。

  等到将这一切都处理好了之后,马上就带人把沈晨霭给抓了,然后立马就坐着船延黄河而下,逃到南方那边去。

  那边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人会认识自己。到时候找个地方买间房子把沈晨霭一锁,押着他天天给自己画画。

  为自己的幻想陷入疯魔的皮大兴,此时脑袋里已经再也塞不进别的东西了。他只要一睁开眼睛就会看到一张又一张的银票长者翅膀冲着自己飞了过来。

  已经将一切都计划好了的皮大兴,回到武威之后就开始在暗中实施自己的计划了,他一边装出一副依然如故的样子来麻痹外人,一边找信得过的人处理他手头上值钱的一些东西。还要派出人去监视沈晨霭的日常生活,准备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就马上出手。

  而沈晨霭对发生的这些全部都一无所知,他还在按部就班的过着自己的生活。

  这一天沈晨霭放假,在家里待着很无聊的他照例来罗定的肉铺里帮忙,只不过肉铺里如今已经请到了新的账房先生,为了不去抢人家的饭碗,沈晨霭还是只能乖乖的坐在椅子上喝茶。

  一个上午还没有过,沈晨霭已经灌下去两壶的茶水了,很快他的膀胱就对他发出了强烈的抗议,沈晨霭只好放下茶壶抱着肚子到肉店的后面去方便。

  等到沈晨霭舒爽了之后出来,净过手之后他却不再像留在肉铺里面了,肉铺里此时正是生意火爆的时候,他既然帮不上忙就别过去捣乱了。

  要不然他还是回家去吧,在家里好歹他也能够写写画画的打发一下时间。

  所以,沈晨霭与肉铺里的人打过招呼之后,就打算趁着中午人多的时候往家里走了。

  刚出肉铺的大门,沈晨霭就被迎面吹过来的冷风打的一个激灵。随着腊月的逼近,凤城这边的天气真的是越来越冷了。

  缩着脖子插/着双手,沈晨霭快步的走在大街上,这个见鬼的天气,还是要早点回家的好。

  路过街口的时候,沈晨霭看见一位衣着单薄的老大娘蹲坐在街道旁,身前的深灰色麻布上面摆着一双双已经纳好的鞋垫。

  看到那位老大娘在寒风里瑟瑟发抖的样子,沈晨霭的脚步渐渐的慢下来了,看着那位老大娘这么的冷的天气里还要出来讨生活,沈晨霭举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他想着反正鞋垫也是要常常用到的东西,买几双回去也不算是浪费。

  想到这里他停下脚步拐了一个弯,来到了对面老大娘的小摊位前面,蹲□子在摊位上挑选了了半天,才算是挑出了几双鞋垫出来。

  本来沈晨霭是打算给家里的人一人挑一双的。但是他只知道自己和罗定的尺码,陈婆子和两个孩子的脚是多大的他完全都不知道。

  陈婶的也就算了,他居然连两个孩子的尺寸都不知道,这么当人家的家长,是不是有点太不负责任了?

  在沈晨霭的纠结与自我批评的时候,他的手上也没有闲着,挑挑捡捡一阵子之后,等到沈晨霭离开摊位的时候,他的怀里与手上已经多处了六双的鞋垫了。

  其中被他拿在手上的四双是按着他与罗定的尺寸挑选的,而怀里揣着的那两双鞋垫则是给月桂和小山买的。

  因为他完全不知道那两个孩子的尺寸,所以那两双鞋垫完全就是蒙的,他想着往大些买总是没错的,即便是拿回去之后现在大一些,将来总有能用上的时候。

  等到沈晨霭挑好了鞋垫在起身往他家里走的时候,马路上的人就已经少很多了。现在已经过了中午下工的时间,人们多数已经回到家里吃饭去了。

  沈晨霭见状便加大步子开始快步走,出了街道转上土路的时候,一群小鬼头从对面冲了出来。

  领头的那一个正是他们家的小月桂,这孩子自打暴露了本性之后便也在不隐藏了,与这附近的人家都混熟了之后,小月桂凭着她那副野野的性子,成了这一片新的孩子王。

  离得老远沈晨霭便看到那群在四处疯玩的小孩子,于是他停下脚步高声冲着那群孩子说道:“你们这帮小家伙,都什么时辰了还不知道回家去吃饭一会让你们阿娘出来找你们,回去之后免不得又是一顿好打了。”

  那些小孩子听了沈晨霭的喊话之后一哄而散,唯有月桂那个小丫头,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拉着沈晨霭的衣角,撒娇的看着他。

  沈晨霭见状无奈的看着她,这丫头鬼精鬼精的,完全知道自己只是嘴上厉害,事实上根本就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居然被一个小孩子给看穿了本质,他究竟得有多么的浅白呀?

  心中哀叹不已的沈晨霭牵起月桂的小手,拉着她往家那边走去了。

  由于带着一个孩子,沈晨霭走的并不太快,就在转过一个大弯,再走几步就要到家的时候,前面的路却突然被人给堵住了。

  沈晨霭看见有人堵路的时候就已经察觉到不好,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将拉着自己手的月桂推出去,让她赶紧跑。

  月桂刚被沈晨霭推出去的时候还有点蒙,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小叔叔喊她快跑,这句话她倒是听懂了的。

  于是小丫头转身就想要跑,但是就再她回头的一瞬间,她却看到小叔叔与那些人厮打了起来。

  察觉到事情不对的月桂马上停下了脚步,开始高声的喊叫了起来,发现居然有人在呼救,那边马上就有人归来追打月桂。

  那丫头到底是人小腿短,不过几下便被人给追上了,捂着嘴被带到了沈晨霭那边。

  而沈晨霭这边现在的形势也相当的不好,四五个专业的打手围攻沈晨霭一个,这样的攻击那里是一个文弱书生能够抵抗的,都没用上一分钟,沈晨霭便被人给打晕了。

  看见这帮人居然敢打她小叔,月桂当时就不干了,她张开嘴冲着捂着她的那只手就咬了下去。

  那个人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居然还敢反抗,一时不查被咬了正着,疼的他‘嗷吆’一声的叫了出来。

  月桂这一口咬的是真狠,而且她咬上就没有松口,那个汉子甩了几下居然都没能将月桂甩掉,顿时心里面恶念一生,抬腿冲着月桂的腹部就是一脚。

  这一脚确实是把月桂给蹬开了,但是由于她一直都没有松口,人在被蹬开的同时,那个汉子手上的皮肉也被月桂给咬下来了。

  事情发生的地点正是一个大斜坡,月桂被人给蹬出去之后,整个人顺着斜坡就滚了下去。

  而那个汉子咬牙切齿的看着自己没了一块皮肉的手,气疯的他就想要追到斜坡的地下好好的教训那个小兔崽子,却被身边的同伴给拦住了。

  拦住他的那个人是他们这一伙人当中的头目,那个人对着受伤的汉子狠狠的说道:“你别忘了咱们这一回过来是要干嘛的。人既然都已经抓到手了,就不要在横生枝节了。赶路要紧马上把这个人抬上马车带走。”

  受伤的汉子闻言恨恨的冲着斜坡的下面看了一眼,然后很不甘心的跟着其他人把沈晨霭给抬上马车带走了。

  他们的架势着马车飞奔而去,半晌之后从斜坡那里冒出来一个小脑袋,正是刚才被人给踹下斜坡的小月桂。

  小月桂现在看起来很狼狈,身上的衣服被挂的全部都是口子。她弓着身子捂着自己的肚子,左右看了一下,发现根本就已经找不到沈晨霭与那些袭击他们的人了。知道事情不好的她,瘸着腿一拐一拐的一边大声的喊叫,一边往家里面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有鉴于大家对于上一章的意见。我在这里便说一说自己的思路吧。

  我写的这篇文章,攻不是男神,受不是天使。人无完人一体两面,我想写的是两个凡人。

  所以罗定会沉稳,成熟,有耐心和责任心。但是他同样也是警惕心极高,会有着很强的控制欲。大家往上面翻一翻,看一看罗定身边出场的那些人,他们的身份有的是伙计,有的是掌柜的,有同村的亲戚与长辈,但是就是没有一个是罗定的朋友。他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外热内冷,你看着他对谁都很有礼貌,但是他却与谁都保持着一个安全的,不会让自己受到伤害的距离。

  这种心态源于他的过去,颠沛的生活让他学会将自己包裹住,这样虽然安全了,但是界限也自然就划出来了。沈晨霭与罗定来说是一个意外,但他确是除了老马夫之外第一个给了罗定温暖的人。所以罗定会不由自主的想要将沈晨霭给抓紧,把他放到一个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所以沈晨霭来到这里半年的时间,周围的人全部都是与罗定有关系的。唯一的一个朋友还是他单独出门工作之后才结交下来的。倘若沈晨霭不是一个这么跳脱的性格,但凡他安静一点,那他会不会在罗定给他画下的圈子里转悠一辈子?

  再来说说沈晨霭吧,这个小子待人平和,热情,善良,有感恩之心。身为一名家族手艺的传承人,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他依然恪守着自己的职业道德与操守。但是另一面,这个小子也天真,热血,是个愣头小愤青,从来都没有经受过挫折的他,还不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

  我一直想让飘在空中的沈晨霭沉下来,但是我却又不想他失去本心,他身上的那种光与热,正是吸引住罗定的东西。

  要是从一开始就看这本书的人应该还记的,本文最初的名字叫做《晨霭落定》,会用这个名字也有上面说的那个意思。

  无奈基友们看过之后,纷纷对这个名字吐槽,我也只好改了。也有朋友提醒我这么写太不讨喜,但是我最后还是决定按着原本的大纲来写

  说到这里到底还是我的笔力不够,没有写出我想要写的那些东西。但是我还是十分感谢大家的支持,感谢你们能够看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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