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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那夜真的好浪漫


  乐洪闻言,才拱手道:“太子对于宋庭了解比我这宋臣还多,老朽佩服。当年蔡京欲要杀我,童贯和宗将军相助老朽逃过一劫,还以为童贯是个好人,没想到混迹官场多年却也没练出慧眼,识不出奸臣。”

  礼部,管理全国官员任命,科举考试,对番邦外交,在宋朝这个特殊的时代,几乎是六部中最重要的衙门,比兵部还要重要,只可惜,乐洪虽然算是一名好官,却不算是一名能扛鼎之臣。

  方天定却有心让其为南国效力。礼部不同其他,非要有很长时间的为官经验才能胜任,现如今的南国,没有人能拿得下来,所以南国现在的礼部尚书位置是空着的。

  受到方天定会意,沈泽很知趣的退了下去,立刻开始部署人员调查乐洪的身份。

  方天定则与乐洪交谈,得知乐洪为了躲开蔡京,所以来到了这个地方,没想到正好遇上了南国起兵。

  身在南国,就算是曾经的宋臣,也不得不对太子尊敬一点,若是让这城中的人知道他乐洪和南国太子谈论了一晚上,谁还敢对他或明或暗的下手。

  但是,这样的官场老臣恐怕不会加入南国。毕竟造反是死罪。

  方天定却毫不在意,试探了一句:“乐老先生觉得睦州比起十天前如何?”

  乐洪点了点头,捋了捋胡子道:“十天前乌烟瘴气,现在,倒是有些清平治世的味道。”

  听到这句话,方天定随即问道:“我南国来年准备开一门科举,乐老先生觉得谁适合作为主考?”

  第一次科举,主考当然是开国礼部尚书。

  说道了这份上,乐洪那里还不知道方天定是要邀请他出山,当南国礼部尚书。

  但是乐洪似乎对这个位子没有兴趣,随即摇了摇头:“老朽年事已高,恐怕不适合这个位子。”

  经过相互的试探,乐洪也知道方天定似乎不是一个恶人,就算拒绝,也不会拿他怎么样。

  方天定也不觉得自己能请得到,只是提一下而已。若是查明身份,到时候定然三顾乐府。

  乐洪与方天定交谈甚欢,那些家丁却只能站在原地。唯有那女子左走又走。虽然这豆蔻年华的女子似乎是个美人胚子,但是方天定却没有对她有过多的关注。

  不久之后,那女子却走了回来,手中拿着一盒针线。似乎很随意的问道:“小女子听人说太子当日身着青衣立身城外,一人就吓得睦州守军败退。可如今,太子身着锦衣,却看不出那种气势了。”

  方天定笑了笑说道:“那青衣被血染红,我也是怕吓到姑娘这般的女子,所以才换了一身衣服。”方天定说的是真话,那一日虽然后来穿上了铠甲,但是砍杀之前血水将青衣染成了红衣,简直就成为了那本绝世医术的名字一般,青裹。青衣裹尸一般。

  女子看上去问的是衣服,却暗指了方天定的身份,起义军。而不是新兴王族。

  起义军的初衷是反抗压迫,女子明显是暗讽方天定转身就穿上了锦衣,成为了统治者。

  方天定的回答却有些模糊,说血染红了衣服,不能再穿了。走上这条路,就不能回头。

  那女子笑吟吟的问道:“那太子还能有当时的威势吗?”

  方天定哈哈大笑:“我叫方天定,换一件衣服,还是方天定。”与老者交谈之间,方天定甚至连小王这个称呼都放弃了,一直称自己为我,甚至没有如儒家子弟绉一声吾。越是普通的称呼,听上去越亲近。

  只有那些初出茅庐的人才会在前辈大儒面前吾之即来尔之言去。

  女子听到方天定一边回答她的话,一边还顺便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处于礼数,也是说道:“那小女子乐琳期待太子与红巾将士门拯救黎民于水火之间咯?”

  方天定,正欲说话,眼角却看见沈泽回来了,沈泽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也就是说情况基本属实但是还在查探。于是继续与乐琳说道:“姑娘手持针线莫非要为我做一件衣裳?”

  若是搁到现代,那姑娘肯定就是回身一句:“想多了,走远些。”

  但是这女子却说道:“好啊,我做一件白衣,太子可穿?”

  方天定点头肯定:“穿!”

  就算是这样,这也不合礼数,女子岂能随意为男子做衣服做鞋子?

  乐洪连忙说:“太子,小女不懂礼数,请太子恕罪。”

  方天定哈哈大笑:“何罪之有?”虽然这在宋朝算是大大咧咧,或许算数见过世面,但是搁在九百年后,那简直就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十句之内不带脏字,那就是纯洁的小姑娘之中都少有的存在了。

  这个时候再看,似乎本不受方天定注意的女子好像还有那么点儿味道了。

  唐风开放,宋风低调。不管男子女子,士大夫平民,都喜欢穿有立领的衣物,虽然颜色依旧如唐代一样多彩。但是那立领却免不了成为保守的代表。

  从立领到翻领,本身也是现代社会交际开放的一个标志。

  从唐代到宋代,走了一截倒退的历史。却似乎更合乎儒家礼数了。

  只可惜程朱理学,那个朱,的母亲都还是一个小孩儿。(朱熹,1130年)

  程家兄弟合起来也抵不过朱熹一句格物致知灭人欲存天理。

  这就样,两个人似乎在女方家长面前完成了一次类似私定终身的约定。

  但是只有两人自己明白,这只是乐琳识英雄却不愿英雄成为恶人的鞭策。

  低位者,对高位者的鞭策。鞭的方天定无言以对,只能虚心接受。

  青石板路,白墙乌瓦,花前月下,夜色撩人。

  伊人识英雄,英雄是不是因该表示一下,难道要跳上腊梅树摘下一串花儿?

  满街人都是棉袄甚至厚麻葛衣,唯有方天定一袭锦衣长袍,加之气度非凡的乐洪,数名衣着统一的家丁,很容易就引起了路人的注意。

  虽然有一些人说了些什么,但是众人都不在意。

  直到一个路人说了一句:“好一对璧人,郎才女貌!”

  方天定冬日却是单衣,明显是武艺高强,女子鹅蛋脸轻眉明眸,手中拿着一盒针线,显然是女红高手。

  这样两个人,又站得如此之近,岂不是一对璧人?

  但是,两人毕竟不是璧人。方天定倒是无所谓,乐琳却面颊红透了。冷夜之中,呼吸明显变快了。吐兰芷气,加之淡沫脂粉,好不漂亮!

  乐洪至今为止都没有下定决心要不要跟随方天定做官,怎么敢让女儿和他走太近,就算不顾及程家兄弟的礼数,也要估计一下到时候南国倾覆的连带罪名啊!

  乐洪假意看了看天,回头拱手道:“太子,天色已晚,这草市也快散了,老朽身体不适,不能陪太子逛着夜市了,恐怕得回去了。”

  方天定知道乐洪的意思,随即道:“老先生要好好休养身体,那才是我南国之福啊。”

  乐洪也不客气,躬身道:“太子万安,老朽退去了。”

  方天定摆了摆手,乐洪便吩咐手下一起走了。

  不用说,方天定的目光一直放在离去的乐琳身上。乐琳也回眸一笑,摇了摇手中的针线盒。

  方天定似乎想起了什么,才说道:“七尺两寸!”

  那针线盒又摇了摇,似乎是说,知道了。

  沈泽立身方天定之后,说道:“太子,那小娘子似乎对太子有意思啊?”

  方天定不由愣了一下,回头摇了摇头道:“胡说,哪有称黄花大闺女做小娘子的。”

  回过头来,看着离去的乐琳,方天定不由得想,我是方天定,不是高衙内。但是方天定也得有太子妃吧。

  乐洪老先生似乎想阻止,只可惜看方天定与乐琳两人的表现,注定了阻止不了。

  这就是传闻之中的一见钟情,亦或是传闻之中的私定终身?

  当着一方家长面私定终身。哈哈。

  第二天,沈泽甚至上报忙于政事的方腊亲自阅览乐洪的资料,顺便说起了昨晚的事。

  方腊不得不由衷的感叹生了一个好儿子,随意的出去逛一圈就找了一个礼部尚书回来,顺便找了个儿媳妇儿?

  不对,不是儿媳妇,而是太子妃。

  现如今,方腊主导政事,军权全部交由方天定,朝中也无人反对,太子勇猛,智谋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加之圣公之子的身份,谁人能反对?

  十二月初十。方天定再次见到了乐洪。

  这一次,是方天定亲自到了乐府。

  从时间上算,宋军就快要到江浙了,快点处理这礼部尚书的事情,方天定还有一件关乎南国未来的事情要去做。

  午后,一直聊到天黑,不管方天定百般暗示,或是最后的明言,乐洪都一一挡了回去。最后,方天定只得拱手道:“乐公,等到天定办完公事,再来拜访。”

  说着走出了客厅,走在前院,却听见身后有一名女子呼唤,转身一看。乐琳竟然真的拿着一件白袍走了出来,白袍布料普通,没有花纹金丝,却缝的很密,很用心。

  乐琳说道:“衣服好了,七尺两寸,你敢穿吗?”一天时间就做好了一件白袍,先不说女工很好,就说这用心程度,能是只为了一个玩笑话而已?

  方天定双手接过衣服,笑道:“恭之不傕,一定穿。”

  接过了衣服,方天定却没有回送东西,送女子东西,那就真的是求爱了,方天定还不能这么冒失,只是两人对视之间都带着笑意。

  乐琳转身而去,年轻女子就是有活力,似乎像是蹦蹦跳跳而去的。当然,那不过是小碎步而已。要是乐洪看到了,又会是一句,这成何体统。方天定却不一样,似乎也要随着乐琳蹦蹦跳跳而去一般。

  欢喜的打紧?

  方天定借着月光打量着这件白袍,又嗅了嗅白袍之上余绕的香气。随即抬头看了看那不算圆满的月亮。

  走在大街上,一直很沉稳的方天定竟然唱起了厂公那首歌:“那夜真的好浪漫,我陪你去看月半弯。有些害羞却很幸福,这种感觉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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